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组织党员和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浙建设党〔2012〕4号《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的长效机制的通知》、浙建设党〔2016〕9号《关于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浙建设党〔2015〕53号《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以“树严实作风,强引领作用”为主题的民主评议党组织、党员和公开承诺活动。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民主评议党组织和党员工作

1.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主要依据。对党组织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党员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遵章守纪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集团党员领导人员还要紧扣“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主题要求,认真检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出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2.评议的方法步骤。民主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负责实施。

(1)部署动员。各支部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2)自我评议。支部和党员根据评议内容要求,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明确改进思路和措施。集团党员领导人员要认真查摆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查摆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查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

(3)集中评议。民主评议一般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党组织负责人汇报支部工作,党员结合所在支部先锋指数考评标准自我介绍工作学习等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议,并完成相关测评。评议要注重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查找不足和漏洞。各支部要积极创新评议方式,扩大评议范围,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让职工群众也参与到评议中来。

(4)形成意见。支部结合年度先锋指数考核结果,对每个党员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的评价。优秀党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所在支部党员数的20%左右。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5)结果运用。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宣传其先进事迹,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推荐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廉洁从业先进个人。对评议结果不理想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查找原因,分析问题,加强整改,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抓起,从党员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预备党员也要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同于正式党员,但只写评议情况,不评定档次,评议结果作为预备期满转正的参考依据。

二、做好公开承诺工作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新年度工作要求,做好新一年的公开承诺工作。

1.承诺的要求。党员承诺要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并体现先进性,切忌抽象、空泛和等同于一般工作要求。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做好高标准、严要求的公开承诺。

2.承诺的主要内容。普通党员根据所在支部和自身工作岗位的特点,就学习提高、争当标兵、服务群众等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领导人员就学习提高、做出业绩、服务群众、廉洁从业、遵纪守法等五方面作出承诺。集团党员领导人员的承诺包括对需整改事项的承诺。支部根据各自特点,按“四强”要求(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或“六好”标准(班子建设好、管理机制好、和谐稳定好、安全生产好、经济效益好、创优夺杯好)进行公开承诺。

3.承诺的实施。承诺分为四个步骤进行。

(1)提出承诺。支部和党员提出承诺事项,填写统一格式的《承诺表》。

(2)公示承诺。通过会议、党务公开栏、网络等发布承诺,接受监督。

(3)履行承诺。恪守承诺,尽责履诺,把承诺融入日常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排除困难、拼搏进取的强大力量。

(4)监督承诺。岁末年初,结合民主评议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对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作一次评议,对履诺情况作一次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主评议、深化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于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评议和公开承诺活动。支部书记要当好直接责任人,抓好民主评议和公开承诺工作。要认真做好所在支部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标准制订,在制订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所在支部党员意见和建议,于2月29日前将考评标准上报集团党群工作部。党员领导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评议,带头作出公开承诺。

2.做好活动结合。要把民主评议、公开承诺工作与年度工作总结结合起来,与新一年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基层党组织年度星级自评工作和示范点争创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3.带动全员创先争优。要按照党建带工建、团建的要求,结合工作任务,结合岗位职责,制定“职工岗位立功计划”、“青年争先承诺”等各种形式的个人履职承诺,激励非党员和青年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努力通过党员的创先争优带动作用,在集团内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4.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以及通过民主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要按照稳妥、慎重要求,予以及时处置。

     

 

中共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2月4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6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集团召开2016年工作会议暨十届七次职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