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132”总体部署,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近日浙建集团与杭州市富阳区、德清县、缙云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共建缙云县山海协作“发展飞地”框架协议》,以“发展飞地”模式共拓产业发展新空间,携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协议,四方将聚焦缙云县丽缙高新区—高铁新城区块,统筹规划约3000亩土地,谋划高端装备、清洁能源、智慧物流等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山海协作示范工程。首期梳理合作项目16个,投资额约85亿元。浙建集团投资管理部、浙建城市运营集团、富阳产业园集团、湖州莫干山国控集团与丽缙发展集团同步签署合资公司合作协议并揭牌,标志着合作进入实体化、市场化运作新阶段。
浙建集团始终坚持国有企业政治本色,发挥全产业链优势,积极服务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近三年山区海岛县累计开展项目合作137个、合同额369亿元,为当地创造产值213.69亿元,税收4.4亿元,创造近万个就业岗位,为浙江省政企协同、山海协作提供了合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