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及浙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以清廉国企为目标,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持续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规矩意识
1.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
2.推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各基层党支部在“三会一课”中按照每季一次的要求,对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集团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开展专项学习,年底组织安排一次党纪党规知识测试。
3.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加强对浙建集团和二建集团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及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集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集团各类检查和内部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对随意变通、无视制度、整改落实不力的,坚决纠正、点名曝光、严肃问责。
二、落实“两个清单”,夯实“两个责任”
4.严格落实“两个清单”。 进一步贯彻落实浙建集团和二建集团的“两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浙建集团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标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建立集团党员领导落实“两个责任”联系点制度,促进“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强调“重心下沉”,加强对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重点监督分公司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体系。
6.推动约谈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开展集团纪委书记约谈分公司经理、书记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一岗双责”,推动集团党委书记约谈集团班子成员,集团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条线中层管理人员;推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和项目经理,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一年均不少于一次。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对标新要求,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36条办法”、省国资委党委“26条具体举措”的贯彻执行,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在继续抓好公车使用预登记和检查抽查等工作的基础上,聚焦分公司、项目部的正风肃纪工作,及时查处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节日福利等问题。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管,加大过程检查力度,重点关注业务招待费、住宿费和交通费用超标准使用问题。
四、坚持惩前毖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9.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教育成为常态,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跟进整改,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纠正一些干部“多干事、多犯错,少干事、少犯错,不干事、不犯错”的错误思想,助推形成尽责担当、实干创业的良好氛围。
10.突出执纪问责重点。把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
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执行集团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
11.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按照浙建集团纪委要求,选定1-2家分公司开展内部巡察工作。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为导向,聚焦分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内控体系,加强对分公司、项目部执行集团制度、提质增效等进行巡察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12.严肃查处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材料采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重点领域招标的监管力度,重点聚焦选人用人、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强教育监督,全面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13.加强廉洁从业宣传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集团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注重分层分类分岗施教。开展“五个一”活动:每周一次发送廉政短信,重要节假日打好预防针;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重点是集团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项目经理;签订一份廉洁从业承诺书,提高新任中层管理人员的廉洁意识;组织一次岗位廉洁风险大排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举办一次廉政讲座进项目,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工地”,把教育监督范围扩大深入到项目部的重要岗位人员。
14、推动制度监督向前延伸。将供应商合同管理纳入廉政监督范围。研究探索在采购合同中增加有关廉洁从业的条款,明确约定“双方签订的《廉洁从业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商业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进一步增强合作双方的廉洁从业意识。
15.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不折不扣落实“凡提四必”的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前主动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严把入口关。集团纪检部门和各单位党组织要严肃、认真、负责地做好干部廉政鉴定,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不合格和廉洁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做好新提任中层管理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和“两个必考”。建立完善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廉政档案,强化对廉政档案的管理与应用,在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强化结果运用。
16.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推动集团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在企业内部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结合集团各分子公司实际情况,起草《分子公司贯彻落实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以规范决策行为,促进廉洁从业。认真执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17.着力构建大监督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务、法务、监事会等条线协同,对通过审计巡察等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企业内控管理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整改,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推动构建审计、效能、法务、巡察、民主“五位一体”大监督体系。
六、当好“廉政表率”,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